青天白日勳章

青天白日勳章,又稱青天白日大藍綬帶,為中華民國的軍職勳章,頒授對象是保家衛國、抵禦外侮的有功軍職人員。其等級僅次於國光勳章,目前獲頒人數計有210人。  此章於民國十八年(1929年)5月15日由國民政府公布《陸海空軍勳章條例》(現《陸海空軍勳賞條例》)時頒行。
 

獲得者資格

此章頒給陸海空軍軍人。凡捍禦外侮、保衛國家,著下列戰功之一者,頒給之:
    1.    運籌適宜,致獲全功者。
    2.    戰鬥間處置妥善,使全軍或一部得重要之勝利者。
    3.    冒險前進,偵得重要敵情,致獲全勝者。
    4.    最困苦時,毅然奮起戰鬥,挽回頹勢者。
    5.    冒險辦理戰場後方勤務,成績最著者。
    6.    冒險破壞敵人伏置水雷或障礙物,以開導戰艦之進路者。
    7.    我軍艦護送多數船舶驟遇敵優勢艦隊,劇戰之後
           俾護送船舶得安全航到其目的地者。
    8.    於一次任務中擊落敵機四架以上,地面擊燬敵機六架以上者。
    9.    空中轟炸命中敵軍之重要根據地、高級司令部、兵工廠、巡洋艦
           驅逐艦等,使之全燬或沉沒,有確實證明者。

第一位獲獎的是張學良 1930年中東路事件。
有四位美軍軍官獲得:陳納德、魏德邁、史迪威與馬歇爾。 
榮獲青天白日勳章但倒戈投降解放軍或被俘人員甚多,如:于學忠、王樹常、杜聿明、李玉堂、李宗仁、李仙洲、宋希濂、吳奇偉、胡毓坤、張炎、張治中、沈光漢、區壽年、黃琪翔、鄧寶珊、羅廣文、衛立煌、鄭洞國、廖耀湘、董其武、陳明仁、王耀武、陳紹寬、孫蔚如、劉斐、馮玉祥、鹿鍾麟、戴戟、蔡廷鍇、蔣光鼐、程潛。 

青天白日勳章獲得者當中絕大多數為軍官,其中又以將級軍官為多。士兵中先後只有三人獲得過此勳章:分別為抗日戰爭期間的安德成(時任第58師戰車防禦炮連中士班長)、張綸林(時任第58師戰車防禦炮連下士炮手)因在武漢會戰中表現英勇被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特批授予。到第二次國共內戰時第87師261團3營上士排附廖鈞因在四平戰役中立有戰功亦被授予該勳章。故外間往往誤以為該勳章專屬於高級軍官。

2013年7月6日香港斯賓克拍賣行以720萬港幣拍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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